○中校在外島服務處大醉之事,傳遍全署,洞悉內情者,為他叫屈,深感不值,有其親近者詢問○中校為何幹傻事,你知道這二愣子是如何說的?

他振振有詞地說:「軍人以服從為天職,長官臨時交辦事項,是參謀業務職掌之一,況且替長官擋酒,榮幸之至。」顯然是在部隊耽太久了,磨鍊出軍人剛直的個性,殊不知在高司單位人人講究權謀,對我有利者,趨之;對我有害者,避之。

記得有位長官曾說過:「當參謀最高的境界是,“把責任交給別人,把好處留給自己”」。體現這句話的能者,據○中校說以簡姓參謀為最,他說,簡參謀出差對下級督導,人未去受督單位,差畢後返部,能以電話通知受督單位,追認「督導所見」缺失。這是藝高人膽大,抑或他具有特異功能?重點是,受督單位應允概括承受,實令人費解,簡參謀可謂參謀中的極品。

陸軍總部對幕僚出差日數有所規定,長程15日、短程10日為上限,旨在管制差旅費申報浮濫。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簡參謀經常出差,每月出差日數均超過上限,依規定超出之日數其差旅費不能申報,但簡參謀有辦法,他常向○中校借人頭,超額差旅費照樣申報;錢領到手,簡參謀得意洋洋說出差是他的最大福利,言下之意,尚有其他福利,只是旁人不知耳。

此事對○中校而言,簡直是不可思議,想到在基層部隊服務,偶有遠程出差時,奢談能申報足額差旅費,單位能發些車馬費,就已感激涕零;現在,眼看著簡參謀不時的領差旅費,若累積金額,簡直是他的第二份薪水,除羨慕外,豈敢多言。

稀奇的是,簡參謀報退後年餘,居然新任署長王○冕能將他召回官復原職,直至屆滿領終身俸規定年限,再行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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