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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舊書報攤,老哥哥一路想著,看破紅塵遁入空門,所為何事?對先前書中看到的故事與現今佛門中發生的事故,自言道:昔日古代高僧破色戒即行坐化,如今現代和尚犯淫戒必編巧言!

報載:張姓男子平日剃光頭、穿架裟,以和尚造型在「○大醫院」一帶化緣。見一名身材姣好並未懷孕的女子有幻覺,女子說有人叫她到○大醫院生產,貌似和尚的張男察覺女子精神狀態有異,趁機騙女子說卡到陰,要帶她去拜神佛消除業障,於是騎機車載女子回家後,強行猥褻。東窗事發,進行訴訟,被最高法院判刑36個月定讞。

無獨有偶,較早之前在台灣社會更發生一件佛門醜聞,媒體標題「淫和尚性侵,貨車囚女月餘」真是駭人聽聞,台灣廟宇眾多,良莠不齊,藏汙納垢,斂財者有之、騙色者有之,假借神明之名,膽大妄為,他們似乎忘了舉頭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為非作歹豈能善了。

易經坤卦文言傳有言:「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鳳邑城隍廟更明白寫著「為善必昌,為善不昌,祖宗必有餘殃,殃盡必昌;作惡必亡,作惡不亡,祖宗必有餘德,德盡必亡。」的確,天道有輪迴,善惡總相隨,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

媒體報導「淫和尚性侵,貨車囚女月餘」情節是:以愛狗人士自居曾到鴻海公司下跪,揚言不惜"自宮"為流浪狗請命的和尚姚○法,涉嫌性侵李姓女子,還把她囚禁在一輛小貨車內月餘,由另一名和尚袁○士負責看管。

被捕後的姚○法坦承與李姓女子有性行為,但辯稱是男歡女愛,否認性侵。據報導:39歲的姚○法曾因竊盜被判刑八個月,緩刑四年在案。民955月間,他在台中一家書局內買佛教CD時,認識20多歲篤信佛教的李姓女子,由於身穿袈裟,光頭,讓李姓女子誤信其真,留下連絡方式。

是年8月底,姚○法以可幫李姓女子安排工作,約她北上到板橋長江路住處。李姓女子認為他是出家人,佛門弟子,應該不會有危險,於是住了下來,但三天後的夜晚,姚○法即對李姓女子性侵得逞,李姓女子尋隙逃回台中。

數天後,姚○法打電話叫她北上,李姓女子為蒐集姚○法的惡行事證,同意北上,未料姚○法竟找同修袁○士,共同將她拘禁在小貨車內,直到1102 1900時,李姓女子才趁機脫逃。被囚期間多次被性侵,李女哭喊:「不要啊!你饒了我吧,救命啊!我會被你整死」。

被佛光山都監院開除僧籍的姚男,被捕後在法庭上全盤否認犯案,居然辯稱李女是尼姑,聲稱「全案是和尚與尼姑犯了淫戒,不是性侵害」,還嗆:「龍天護法會為我伸張正義!」當庭遭法官斥責:「打什麼誑語!」

惡人必有惡報,天理昭彰,報應不爽。法官對姚男量刑尺度若干,老哥哥並不清楚,但很想請教佛門弟子,現代和尚犯淫戒為何不能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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