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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300餘年前,一群卑南族知本社族人南遷進入瑯嶠,與當地的排灣族發生武裝衝突,由於他擁有強大組織與武力且又善用咒語,當地的排灣族與別族墾民皆紛紛臣服,以「斯卡羅(乘轎者)」稱呼這支外族。這支卑南族稱霸恆春半島後,逐漸成為擁有原始土地權的統治階層,形成卑南族當頭目統治排灣族庶民的貴族社會。這支卑南族後來與當地人口多數的排灣族人通婚,漸漸融入並排灣化。

清同治6年(西元1867年)有艘美國商船羅發號自汕頭出發到牛莊,途中遇到颶風,漂流到瑯嶠,在紅頭嶼沉沒。船長赫特夫婦及船員乘坐小船到龜鼻子用山(番社名),結果被當地番社所射殺,僅存一名華裔水手跑到打狗報案。6月19日,美國水師提督貝爾將軍到南岬調查,與番人激戰,美軍數10人撤退。9月達成協議,由美國領事李仙得、英國通譯畢麒麟、瑯嶠漢人、台灣總兵劉明燈及番社大頭目卓杞篤,於瑯嶠締結「南岬之盟」。英美各國也要求清廷在鵝鑾鼻建立燈塔以保障航海安全。

牡丹社事件(清同治13年,西元1874年)爆發後,原來擔任船務大臣的沈葆楨,臨危受命來台處理事務。沈葆楨抵台後,與福建布政使潘霨詳細規劃,提出理喻、設防、開禁等辦法。除了開禁之外,其他兩項則立即展開。一方面派代表和日本人交涉談判,一方面積極建設恆春縣城,最後清廷賠償軍費白銀50萬兩,日軍始放棄佔台並撤兵。在這次事件中,有個傳奇青年,十八番社頭目~潘文杰。

潘文杰1854年出生於車城鄉統埔村,原名Jagarushi Guri Bunkiet。父親雖是漢人,但母親是滿州鄉豬朥束社大頭目的妹妹,因此他出生後不久便給大頭目卓杞篤所收養。同治13年便靠著大膽和機敏,和養父一起調停了牡丹社事件,防止流血事件進一步的擴大。1875年,清廷在恆春建城,Bunkiet因協助築城有功,被清廷賜姓「潘」,漢名為「文杰」。

1887年5月,監督鵝鑾鼻燈塔工程的英國籍技師George Taylor在瑯嶠十八番社大頭目潘文杰的陪同護送下,走過瑯嶠、卑南古道。彼時威震恆春地區的潘文杰家族早已沒落,行旅客商往來頻繁的瑯嶠、卑南古道也已人煙絕跡,一直到近年來因台26線開發,才讓這條沈睡中的秘徑,重新受到關注,後來在柯老師及生態保護團體力爭下,才得以保留這條瑯嶠、卑南古道。

註:清代以屏東楓港為界,將北邊的排灣族稱為「瑯嶠上十八社」;南邊則稱為「瑯嶠下十八社」,下十八社的統治階層屬於「斯卡羅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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