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牛班在這位代課老師未擔任班導之前,很多同學都有被前任老師處罰的經歷,自放牛班被這位代課老師接手後,學生們如大旱盼到雲霓,對前任老師的狠手段,紛紛向現任老師投訴。

學生們說:「前任老師很兇,很愛打人,我們挨過趕牛用的籐鞭、掃帚的竹把柄、從學生座椅拆下來的木條、及其他的竹器木棍,與老師的大手掌被搧耳光。」接著說:「通常是『男生打屁股,女生打手心』,偶有例外,有時老師會用竹枝打大腿或手背。」說話的學生露出一股怨恨表情,續說:「打大腿比打屁股痛,大腿被打之後都會腫得像紅姑粿,又癢又痛;而打手背比打手心痛,打在手指骨上,簡直痛徹心扉,難以握筆;更厲害的是,老師的鐵手掌好有力,一耳光就會直冒金星,耳鳴目眩,暈頭轉向。」代課老師聽得震驚不已,簡直不敢相信這是什麼樣的教育。

班長向代課老師報告說:「在座位上看同學被打的情境,心情非常難受,被叫到名字的同學面如死灰,教室裡的氣氛頓時凝結,挨打同學五官瞬間扭成一團,尤挨打時,本能會反射性地縮手、閃躲,此時,老師被激怒則變本加厲加重處罰,看著站在講台前的同學被責打,其實,坐在講台下的同學彷彿也挨了打」。

下課後,被打的同學心靈受創,委屈者會趴在課桌上哭泣,較頑皮的同學會若無其事地與同學照樣玩耍嘻戲,儼然已習於挨打猶如家常便飯。代課老師一再勸慰同學們,並為他們做心理建設,同時想到這樣的老師與訓獸師無異,簡直把學生當野獸來馴,師道何在?

50年代,台灣的教育現況中,學生在課堂上往往身體與心靈並不受到尊重,反而常遭到以各種理由加諸身上的體罰。諸如:成績不好、作業沒繳、筆記簿忘記帶、擾亂上課秩序、破壞校規、制服沒穿好、及老師情緒不佳等等,都可以成為施加體罰的理由。

事實上,我國古代的學塾即已盛行打罵教育,直到清末都很普遍;歷朝的法制也都有體罰,主要是打屁股,亦有打背部和大腿的,尤以鞭刑為甚,鞭刑主要用於男性,行刑時受刑人往往還要脫掉褲子,光著屁股,以明代的廷杖最具代表性。

胡適《幼的問題》文中批評:「受很嚴厲的責罰,輕的打手心,重的打屁股。有許多小孩子身體不好的,往往有被學堂磨折死的,也有得神經病終身的。」是啊!體罰雖可獲立即性的效果,但它的後遺症實在很大,有時還會造成身心的永久傷害。

這位代課老師最感自傲的是,在校六年擔任放牛班老師,任內從無不當體罰學生事件發生,問心無愧,現在可以安心地辭去教職,去進行新的人生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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