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電視新聞報導「假車禍,真詐財」事件,不禁概嘆,現今社會詐騙案件層出不窮,想不勞而獲者,比比皆是,無法滿足物欲時,即不惜以身試法,鋌而走險;「假車禍,真詐財」早已是歹徒慣用伎倆,演變至今,歹徒花樣越來越多,敲詐金額越來越高,且屢試不爽。

記得去年新聞曾報導“助跑姐”案情,為使假車禍逼真,歹徒趴車前還起步助跑,抓好角度,窺準時機,一躍而上,趴在車主引擎蓋上,然後順勢下滑,製造被撞情節,如果不是車上裝有「行車記錄器」及路口「監視器」全都錄,使其無所遁形,否則受騙者,不知凡幾。

「假車禍,真詐財」新聞披露時,想起多年前友人 王先生說過,曾遭遇類似事件,當時行車記錄器與路口監視器裝設,尚未普及,推斷歹徒具有地緣關係,熟悉當地道路交通狀況,致能瞞天過海巧設假車禍,奸計往往得逞,肇事者為息事寧人,通常自認倒楣,破財消災。

友人所遇歹徒實是 “箇中老手”,已不知有多少駕駛被冤枉訛詐過,致誰碰上誰倒楣;友人描述,歹徒躲在路口暗巷,守著「紅燈停,綠燈行」號誌,當燈號由「紅」變「綠」剎那間,駕駛踩油門起步,歹徒由暗巷竄出,以老練的手法,撲向車身,慘叫一聲,仰身倒地。

趁駕駛驚魂未定之際,四面八方湧出許多“目擊者”,指責之聲四起,認定過失在於駕駛,須負肇事責任,把駕駛拖下車,眾人圍著,七嘴八舌,索討醫藥費,其實,明眼者都知道,這些目擊者,都是共犯結構,友人隻身一人,勢單力薄,面對此景,原想破財消災。

然對方早已食髓知味,妄想予取予求,一開口就要兩萬,友人不願被敲,欲打電話報警處理,此時,即有數人抄出棍棒,作勢準備砸車打人,旁有一人見狀出面調解,充當和事佬,勸道:「要價不能過份,應減一半,較為妥當。」還大言不慚地說:「得饒人處,且饒人」。

友人見勢,好漢不吃眼前虧,願息事寧人,當場還價,交出全身僅有的五千元現鈔,歹徒見計得逞,同意收錢,放車走人;此時,躺在地上上演假車禍的歹徒,爬起身來點收現鈔。當友人提議寫份和解書時,對方即態度丕變,兇相畢露,友人只好啞巴吃黃蓮,趕緊開車逃離。

惟「天理昭昭,報應不爽」,傳說某日,那班歹徒聚在一起,再度作惡,重施故技時,遭一酒駕者闖紅燈飛車撞個正著,主謀當場斃命,餘眾分別輕重傷。常言道:人在做,天在看。俗話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機未到。」切記,舉頭三尺有神明,歹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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