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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朵花是阿兵哥的階級,必須從苦少尉、送中尉、幹上尉,一層一層的往上爬,由最初的單軌~一條槓、爬到雙軌~兩條槓、再爬到多軌~三條槓,然後繼續加以時日,累積年資加上功績才有槓上開花機會,一朵花代表少校軍階,這朵花是我們的國花~梅花。

前文提及,未掛一朵花前,奉准結婚的阿兵哥曾在師部參四科擔任幕僚,掛上一朵花後旋即下放到基層連隊,回鍋出任補勤連,這是第二度擔任連長職務,距上一次擔任前支連連長已有兩年時光,回鍋出任補勤連時,前支連與主支連合併為「保修連」。而保修連連長江洲坤上尉是兵工界人才,後起之秀,一路平步青雲,很快就晉升至保修署上校副署長,名氣響亮,一朵花與有榮焉。

一朵花要說的是,因不能違反「行政十大革新」規定,尤身為基層連級主官,必須以身作則,遵守上級長官三令五申「幹部要以身教代替言教」之訓示,於是一朵花做成決定,對參四科同僚僅請吃喜糖,不發喜貼,對連上弟兄雖開放自由參加,但以兩桌為限,委由副連長按當日無衛兵及其他勤務者調配之,前提是參加人員不得送禮金,以免落人口實,衍生後遺。

對連上弟兄不收禮金,這件事一朵花的副手~副連長朱宏麟上尉可以證明,朱副連長當時兼任輔導長職務,連長若有不軌,朱副連長可以輔導長身分直接向政戰部門報告,此外,當日參加的資深士官與義務役弟兄亦可證明,證明一朵花不但未違反國防部規定,甚至自掏腰包補償弟兄的車馬費,車資委由役男李三奇代為轉交,惟三奇役畢退伍未聯絡,不知現況如何?倒是一朵花欣聞副手由三條槓攀升至三朵花~上校軍階,退役後在陸勤部經理署服務,繼續貢獻財經專長。

婚宴限定十桌,實在強人所難,為不違反規定,一朵花對人選緊縮再緊縮,只能對獲悉有意要參加而未給予喜貼者,一再表示歉意並獻上喜糖,對軍中長官則無此顧慮,因長官一聽婚宴設在〝大飯店〞,即表礙難參加,以明哲保身,足證「行政十大革新」的執行力。

如今回想,一朵花特別感謝當時已調陸訓部的吳錦猷上尉,與吳上尉曾在保修營共事,吳上尉時任工兵技術官,一朵花時任兵器技術官,日間同一屋辦公,夜晚同一寢室,隔年吳上尉調陸訓部眷管組,每日奔波於轄區各眷村,婚宴當日吳上尉聞訊趕赴喜宴場所時,喜宴已散席,讓他撲個空,一朵花耿耿於懷。終於,等到吳上尉喜訊,斯時已轉入公務員體系,一朵花二話不說,由鳳山搭火車趕到台東,出站後包計程車直驅長濱參加喜宴,喜宴設在自家庭院舉行,賀可盈門,熱鬧非凡,祝福之聲不絕於耳,較幸運的是,錦猷兄結婚時已無「行政十大革新」的限制。

與一朵花同是比敘班二期的陳清華同學,結婚時亦在「行政十大革新」階段,他說在台中沙鹿「統一大飯店」設宴真是煞費苦心,因親友太多再三過濾人選,緊縮人數,也要擺上40桌,又怕被檢舉,考量結果只能分批開席,從中午吃到晚上,有些聞訊者不請自來,且知軍中有不收禮規定,以致所收禮金不足以支付宴席費。

歷經民國60年代的軍職朋友,無論是同學、同事、學長、學弟、學姊、學妹、眷屬,在貫徹「行政十大革新」規定下,一定有許多不為人知的故事,建議您不妨寫下分享,讓我們一起回味那個年代,作為「勤儉建軍」、「勤儉建國」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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