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台灣光復節,請一起高聲同唱〈臺灣光復紀念歌 〉:

「張燈結彩喜洋洋,勝利歌兒大家唱,唱遍城市和村莊,台灣光復不能忘。不能忘,常思量,不能忘,常思量。國家恩惠情分深長,不能忘;有錢難買真情意,有錢難買真爹娘,今朝重見天和地,八年血戰不能忘。不能忘,常思量,不能忘,常思量。加緊建設衛國增光,不能忘;張燈結彩喜洋洋,光復歌兒大家唱,唱遍城市和村莊,民族精神不能忘。不能忘,常思量,不能忘,常思量。中華民國天長地久,不能忘」。

日寇早在發動中日甲午戰爭前之20年(1874年)即已出兵台灣,日稱「征台之役」,此役日寇未能割據台灣,但獲賠款50萬兩,日寇攻台未果,即奪琉球,此後20年覬覦中國,於1894年歲次甲午發動中日戰爭,清政府戰敗,簽訂《馬關條約》割地賠款。

割讓台灣,並賠款2億兩,同時追加日寇放棄遼東半島補償金3千萬兩,合計2億3千萬兩,超過當時清政府歲入的2倍。此巨額賠款,相當於當時日幣3億6千萬日圓,日寇在1894年開戰時的年度預算為9千萬,相當於日寇歲收的4倍。

日寇有此賠款充作資金,除充實陸海軍的擴張軍費外,又挹注其發展實業,充實運輸通信等基礎建設費用。小日本鬼子之所以能躋身經濟國家先進行列,靠的就是《馬關條約》賠款為基石。

回顧台灣在日據時期,被日寇鐵蹄壓制,無人格尊嚴,無自由、無權利,生產被剝削,勞力被壓榨,尤自二次大戰期間,日寇在台灣施行皇民化運動,使我同胞生活更陷於絕境,非但毫無人權與自由,甚至祖宗廬墓、神位、姓氏均不可保,至此,人生絕望。

幸絕大多數台灣同胞具有強烈民族意識與國家觀念,與祖國互通聯絡,共同奮鬥,經全國軍民同胞八年苦戰,贏得對日抗戰之最後勝利,台灣終能重返故國懷抱。

高唱〈臺灣光復紀念歌 〉之同時,我們應緬懷那些年為國捐軀的官兵與被日寇蹂躪的同胞,敬禮、默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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