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景台旁有一座公車站候車亭,導遊說此亭僅供遊客休息,公車不會上來,公車只到半山腰後迴轉下山,在此站是等不到公車的,聞之,不禁莞爾。幸此趟不是背包客自由行,若貿然上山,在觀景台站牌候車,只能唱〈痴痴的等〉,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

    馬祖開放觀光前,壁山嚴禁民眾上山,更無遊客蹤跡,在未裁減兵力時,防區由「北高師」駐守,北指北竿、高指高登,高登距大陸北茭半島最近,不足10公里(實距9250公尺),民74年春節前,曾隨司令官登島視察防務及慰問守軍,但筆者不是去發紅包,而是檢視有長腳湯姆暱稱的兩門155G備戰狀況,結果良好。

    組長任期屆滿離馬回台後,筆者復於民77、78年間赴高登實施高裝檢查,當時有一個加強營的兵力駐防,而「高登指揮官」由師部副參謀長兼任,然兩次均因可用時間有限,而業務檢查繁瑣,致無暇前往觀測所瞭解當前敵情。

    高登島,可謂「離島中的離島、前線中的前線」。民68年「美匪建交」之前,兩岸仍是「單打雙停」階段,台海對峙激烈,高登島遂成砲擊日被共軍當作「檢驗射擊」的砲靶,每回開始砲擊,就先對著高登轟三砲,一測風向,二測遠近。

    據聞,馬祖地區解除戰地政務後,但部分區域仍列「要塞堡壘地帶」管制區域,依法未經要塞司令許可不得進入,只是這個規定當地民眾甚多不知者,致發生觸犯軍方管制法令而被判刑案例:

    民96年11月1日,北竿王姓船長及三位持漁民證出海釣魚的民眾,前往仍列軍事管制區的高登島垂釣,遭軍方以違反「要塞堡壘地帶法」移送法辦。案經連江地方法院審理後,宣判:王姓船長及另一位船員各判五個月有期徒刑,另兩位民眾各判三個月有期徒刑,均得易科罰金。

    此行係遊客身分,無緣再度踏上高登島尋找以前走過的足跡,只能在北竿遠眺,回憶著曾經三次上高登的情景,其實,另介於北竿與東引之間有一「亮島」亦隸屬北高師,當年配有一個加強連之兵力駐守,可惜筆者不曾登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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