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個不需加班的夜晚,是夜與費克南、張廣華、林再德、陳貴堂等幾位同學逛西門町,這次沒計劃看電影是純逛街,目的要見識西門町的繁華熱鬧,及西門町到底有多大。

    我等一行五人,一邊漫步閒聊,一邊觀賞街景,大馬路上是車水馬龍,你來我往,街道人潮多如過江之鯽,熙來攘往,唱片行高分貝放送的流行歌曲,令人側目,市招的霓虹燈閃耀著光芒,五彩繽紛,令我等身歷「寶馬雕車香滿路,鳳簫聲動,玉壺光轉,一夜魚龍舞」情境中。

    逛到一條大街上,一群人在西餐廳外對著玻璃窗指指點點,交頭接耳,近前觀看餐廳內有大動靜,似乎有所爭執,詢問下始知是少年隊在抓人,為何抓人?原來有位蓄長髮的年輕人與女友在用餐,三名少年隊警察上前逕行要將年輕人帶走,女友在旁抗議。

    指指點點的人群,不是為年輕人被帶走而緊張,擔心的是,他的女友會被妨害公務遭逮捕,其後果將不堪設想,年輕男子被帶走頂多被帶至理髮店,理個他們看得順眼的髮型,然後登冊放人。

    民50年代末,台北受西風影響,部分年輕男子效法嬉皮蓄長髮,穿著奇裝異服,致衛道人士非常不悅,恐影響社會善良風氣,渠等認定嬉皮者,乃吸毒之人,尤指吸食大麻之人,及不願參加社會活動,缺乏社會義務感與缺乏衛生感之人,故須強力取締之。

    我等五人質疑道:「為什麼由少年隊執行?」少年隊顧名思義其目的在保護少年安全,預防其偏差及犯罪行為之發生,但眼前西餐廳裡的年輕男子,儼然是成年人,旁有一位年長者說:「難道要讓警總來執行?」周遭之人聽到〝警總〞字眼,都不禁打個冷顫,皺著眉頭渾身顯得有些不自在。

    我等五人甚覺怪異,五月份的台北晚上會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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