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相聲裡有句繞口令:「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官場亦有名言:「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聞之頗堪玩味,實則令人心酸,用在法院訴訟上那就是「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所以,提前(錢)來說,那就變成小事一樁,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同樣的,早年軍中流傳:「沒學歷,有本事,照樣用你;有學歷,沒本事,照樣不用」筆者屬前者,比敘班畢業後下部隊,聽從龔慕良教官的勉勵,利用空餘時間積極準備教材,自修課業,排長黃○業上尉說:「實話告訴你,就算考取國立大學,你也去不了,部隊不會放人。」順勢安慰道:「練好修車技術,退伍後才有活路」。

    民59年底陸官專修班招考軍中士官及社會青年與高中應屆畢業生,第一軍團司令部有指示,下達命令給各級部隊鼓勵符合資格者報考,是年,我比敘二期同學報考者不計其數,被官校錄取者計24人,次年春節後官校通知報到,慶幸的是,因未脫離陸軍圈部隊同意放人,赴官校後,一切從入伍生開始基礎訓練。

    民60年代,筆者失去多次受訓機會,彼時本單位以外的各項技訓,如:山訓(野外求生)、傘訓(跳傘)、情報(偵蒐、傳遞、搏擊、逃生)、體幹班(跆拳道、刺槍術)等,被排有訓額單位,通常會指派較清閒或在單位內較無足輕重之人員參加,結果,造成被派訓者既可強壯健身又習得許多技能,令兢兢業業者大感不平。

    民67年,參一科已排定筆者應赴兵校正規班受訓,但適值筆者剛接參四科彈藥官且剛晉升少校,科長因全師彈藥正大肆整理中,所有帳籍與實物均在實地逐項核對,恐半途而廢則前功盡棄,不願中途換人,遂由後期學弟遞補訓額,此次一延就是兩年。

    筆者要強調的是「沒學歷,有本事,照樣用你」所言不虛,筆者在部隊兢兢業業、夙夜匪懈、克盡職責,與「在朝有人好做官」大相逕庭,在毫無後台狀況下,僅憑個人努力,僥倖能以三朵梅花退役,對被看癟的專修班而言,此生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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