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間,陳老師正講述《晏子春秋》之「御者妻」情節。師以深入淺出之法,解析御者之妻從晏子的態度舉止中,看到做人的志向,用以教導良人,讓志得意滿的丈夫,能改過自新,從而樹立遠大志向,終被薦為大夫。

此文,偉大者乃車夫之妻。言至此,師有所感,將最近發生在周遭的“小三事件”,說與同學們聽,聞後,吾雖非女人,但心有戚戚焉,深為女主人抱不平,因「原配」卻成被告,是整個事件中受傷害最重者。師云:

住家附近,一對夫妻結褵已十餘年,夫妻倆係由高中時代相識至大學畢業後,始步上紅毯,建立屬於自己的小家庭;大學時期,為夫者攻讀「法律系」、為妻者攻讀「資訊系」,婚後兩人各為事業打拼,自不在話下。

歷十餘年後,為夫者開始藉故遲回家,且遲回時間愈來愈長,數月前,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徹夜不回;為妻者初以為丈夫加班或在外私訪,從體諒丈夫辛勞,到驚覺事態不單純,於是使出看家本領,以資訊專長進行搜索。

經蒐證,終獲證實丈夫上班的律師樓有某小姐插足,成為夫妻間的第三者,鎖定兩人同居住處後,為妻者找來自家親戚上門興師問罪,所謂「仇人相見分外眼紅」,一見面,兩女為一男即大打出手,女方來人沒閒著,加入戰局助陣。

為夫者無視理虧,且不勸架亦不走避,拿起相機猛拍現場狀況,之後,「為夫者」居然以律師身分反要“小三”狀告髮妻三條罪責,弄得「為妻者」須時常請假上法院,公司不堪其擾,被迫辭職,迄今仍在訴訟中。

法官雖知「為妻者」冤屈,但「為夫者」要“小三”所告三條:私闖民宅、糾眾群毆、傷害等罪。條條罪證確鑿,法官表示愛莫能助。老師說完,眾耆不禁感嘆「什麼世道?」長久以來,再次證實,法律果在保護玩法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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