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前從軍中屆退,毫無社會謀生能力,抱持著走一步算一步的心態,退下後,身無一技之長,眼看與時尚職業無緣,誠如民間嘗人所言「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又胸無點墨,實不知該何去何從。

彼時絕大多數職業軍人退伍後,祇能在民間從事《三保》工作,所謂三保:係拉保險、當保全員、賣金寶塔是也;至於為何要退伍,時受軍中工作環境影響,不願逢迎,想到「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之句,遂決定轉換跑道,開創人生第二春。

退伍後,先到一家保全公司應徵,面試官乃公司董事長特助,面試官當場看完遞上去的履歷表後,很誠懇的表白,說道:「所謂『保全員』實際上就是在大樓站衛兵,以你的資歷不宜擔任此工作,如勉強接受,恐無法久任。」接著又說:「因為我是空軍上校退伍,當初來此應徵指名就要現在的位置,慶幸鴻運當頭,一試而中,時下已深得老闆器重,故你也應幹同類的職務,將心比心,聽我一勸,千萬不要喪失軍人氣概,委屈自己,以免將來得不償失」。

特助的話,不僅是一語驚醒夢中人,猶似醍醐灌頂,細品特助語氣,意味著要有「寧缺勿濫」的氣節,因此,打消投入「保全業」的念頭;但總不能終日無所事事,變成《中遊人》,接著去嚐試「保險業」,誰知人壽保險公司招募,只要你來應徵幾乎是全額錄取,來者不拒,錄取後先上課,灌輸一些保險商品概念,最重要的是實習階段,你必須有業績,必須要有一定保額的業績,如此才能成為基本職員,待在公司生存,以圖日後保險業務發展,謀取更高職位。

找到第一家人壽保險公司時,隸屬台灣省政府管轄,錄取當天一批新進人員一起上課,當第二堂課公司講師特別提到《不理賠獎金制度》時,現場甚多詫異者,在下是驚駭莫名,怎會有如此悖逆人性的制度;講師說:「要從理賠中,想盡辦法生出不理賠的理由,成立後,原應理賠金額中20%即為承辦者獎金,且可升職加薪。」更可惡的是,講師還把公司內有領過此種獎金者,當案例宣教,當下實在聽不下去,與另一位錄取者,二話不說,同時憤而離席。

隔天到第二家人壽保險公司,屬財政部下級單位,但委由民間代辦人壽保險業務,錄取後,首先要求寫自傳,接著問卷測驗,諸如:母親與妻子同時掉入池中,你會先救那一人?次日,公司負責人對新進人員實施精神講話,並提倡「今日你以公司為榮,明日公司以你為榮」口號。

之後,人員派由各副理納管,直到第五天摸清公司結構及支薪辦法時,才恍然大悟,不但無底薪,且所拉保額是層層盤剝制度,簡直如同老鼠會,那天離開後,再未敢踏足保險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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