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餘載後,回想起來,當初踏進社會領到第一份的薪水,說起來很可笑,居然是出自於自己所繳保費的佣金,這故事得接上文《謀職記》說起,話說錄取後,進入由「財政部中央人壽保險處」委託民間代理保險業務的OO公司,在完成自傳撰寫、問卷測驗、公司負責人精神講話之後,我被分配至簡姓副理麾下,然至此還不能算是公司職員,較精確的說法應類同見習生。

那日下午,簡姓副理個別約談,面喻:「以汝軍中資歷,公司定當重用,預擬納入『儲備幹部』培育。」當下受寵若驚,喜不自勝,心想剛從軍中退下就能順利就業,以致難掩心中喜悅,殊不知,正逐步落入陷阱圈套;約談結束後,簡姓副理還用軍中長官特有的語氣,勉勵道:「好好幹!好好表現!」事後才知,這是公司慣用伎倆,針對不同的新進人員,有不同的說詞。

眾所周知,軍隊是一個封閉的團體,長久以來與社會脫節,尤職業軍人絕大多數對社會生態毫無所悉,天天建軍備戰,日日枕戈待旦,對社會的認知僅能從電視新聞及報章雜誌獲知;回顧上世紀80年代以前,大多數職業軍人都戮力於國防事務,鮮少有心思理會社會問題,尤其是八卦新聞,故退伍後,謀職不易,是以才使那些毋須社會經驗的《三保》業者,大展鴻圖。

進公司第四天,是考驗新進人員能否成為正式職員的關鍵,那次同批錄取者十餘人,考驗的方式是,無論你用什麼手段,就是要攬足年繳保費10萬元以上,保額不限、人次不限;面對難題,不知所措,對公司的商品還處於一知半解狀態下,如何去說服別人投保?難掩心虛,但為求過關,只得採用下策,為自己投保,結果保費連同健檢費,前前後後共繳納12萬餘元。

公司只要求有保單,不管你是自保,或拉路人投保,有保費進帳即可;錢繳清後,公司宣布其中八人成為正式職員,還煞有其事舉行宣誓儀式,此後即為正式職員,配屬專用桌椅;當日,簡姓副理因累計達成年度業績,擢升經理,公司此時共有三位經理,每位經理下轄三至四位副理,在往下就有無數的處長、主任、組長等職稱,公司由副總經理主持,總公司派有督導長駐點。

第五天,適逢發薪日,薪水是用信封袋裝好的,直接發給個人,彼此不知數額,回想起來很可笑,踏進社會就業,第一份薪水居然來至於自己所繳保費的佣金,更可笑的是,負責輔導我的同事,我要請他吃飯,他卻極力推辭,後來才弄清楚,原來他領到的薪水,也是我佣金的一部分,不僅如此,甚至我的直屬上司副理、經理等都是,只是職位不同,所得百分比亦有所不同。

成為正式職員後,異想天開,以為是內勤工作,如同軍職時期的參謀作業一樣,寫寫公文、審審保單;幸好,當天閒來無事,與公司資深人員交談,從言談中發覺蹊蹺,追問之下,才茅塞頓開,是自己想法太天真、太幼稚;原來副理層級以下者,都屬外勤人員,必須在外拉保險,推銷保單,有保費進帳,才有佣金可拿,依所收費額多寡,再按個人應得百分比,發放「薪水」。

了解事實後,有如五雷轟頂,感覺如同老鼠會一般,販賣保單才有佣金,反之則無,層層盤剝制,實無法茍同,毅然決然跳脫陷阱,所幸,沒有牽累親朋好友;值得慶幸的是,1993年起國防部為使軍人退伍能在社會上立足,特開辦職訓,創造軍人第二專長;不久之後,中央政府主管機關也為整頓保險業亂象,除開放外商來台創設保險業外,還制定保險從業人員,必須考有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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