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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國軍施行眷補由來

大哥不願將今晚的聚會,變成歌頌自己的功德會,舉手示意要二哥就此打住,同時舉杯大夥兒再互乾一杯後,進行第二輪的趣聞趣事分享。

照例由九條好漢的領頭羊先說,身為大哥梳理思緒後,開啟未輪調金門前的往事:記得老學長劉承智上尉曾說過一段相當傳奇的故事,故事發生在國軍退守台灣初期,台灣正處於民生凋敝,物資匱乏的年代,一切都在百廢待舉中,部隊亦在進行整編復員。

話說,國防部參謀本部有位少將高參,受太座叮囑下班後順道買袋麵粉回家,彼時,也只有將官才買得起較高檔的民生物資,因國軍推行「窮兵富將」政策,校級軍官以下暨各部隊軍眷,只能節衣縮食,勒緊褲腰帶過日子,當時尚無所謂的〝眷補〞措施。

貴為將軍的高參,既無座車亦無公務車可乘,下班後買得一袋麵粉只能徒步攜回,整袋麵粉說重不重,說輕也不輕,約22公斤左右,且既無包裝袋亦無推車可用,索性扛上肩,走著走著覺得不妥,自感有礙觀瞻,於是把軍服左右肩上的星星卸下,放進褲子口袋裡。

行走一段路,迎面走來兩名巡邏憲兵,白色鋼盔的兩側書有〝憲兵〞字樣特別耀眼,在少將面前停下阻擋前行,並當面指出違紀項目,肩扛物品有礙觀瞻,未掛軍階服裝不整,要求拿出證件,準備登記身分與服務單位。(那年代,若遇下雨天,軍人撐傘都算是違紀;很多年之後,才修訂為可以撐〝黑色〞的雨傘)

面對憲兵,少將放下麵粉和顏悅色地低調拜託不要登記,以免難堪,然憲兵理直氣壯說:「沒聽說憲兵見官大三級嗎?再者,職責所在一定要登記,請拿出證件。」少將無奈地說:「一定要登記的話,那這個就交給你罷!」說著,從褲子口袋摸出那兩顆由肩上卸下的星星,遞到憲兵面前。

憲兵一看不由得動怒,喝道:「膽敢冒充將軍,唬弄誰?」職業反應告訴他們有問題,更加堅持非看證件;少將不得不掏出證件,兩名憲兵完成驗證,互看一眼證明無誤,除向少將立正敬禮外,即向隊部回報,並聯絡憲兵巡邏車前來,協助少將運送麵粉回家。

若干年後,國防部頒行眷補政令,實施眷補配給時,初由眷屬自行至配給站提領,又經若干年後,改採配給品裝車「定時、定點」運送,眷屬們只要遵照排定時間與地點提領,減少許多不便。但不變的是,眷屬們依然過著〝寅吃卯糧〞的日子,直至民70年代始大幅改善。

大哥說完這段故事,令在座的八位弟兄不勝噓唏,因他們的大嫂根本沒有機會獲得眷補待遇,大哥婚後輪調金門,之後因妻難產,前線無法請假返台,以至於-------

第二章  憲兵特權畫地為牢

二哥登場首先問:在座的哥兒們有哪位沒見過憲兵?此話是白問,大夥兒都知道師級就有憲兵連的編制,再不濟搭火車要填寫購票證,就必須經駐站憲兵蓋章,才能購軍優票。

「憲兵」給阿兵哥的印象是既敬且畏,尤那嚴肅表情與目光炯炯,常令阿兵哥有“敬鬼神而遠之”舉動;不過,慶幸的是,甚好辨認,渠等在街上巡邏時,大老遠就聽見皮鞋底刮地皮的聲音,憲兵的長筒皮鞋,鞋跟都釘有馬蹄鐵,走在街上聒聒地響,很有節奏。

凡阿兵哥聽到刮地皮的聲音,通常都會走避,否則,相逢絕難有好下場,憲兵能在阿兵哥身上找出許多缺點,有缺點即屬〝違紀〞。如:軍帽戴的不正、頭髮露出帽外、鬍鬚未刮乾淨、配件擦拭不亮、臂章配戴不全、鈕扣未扣好、見上官未敬禮、行進未抬頭挺胸(兩人比肩、三人成行)、走路與他人交談、手提花色提袋等等,只要有一項就是違紀。

身著軍服抱小孩、雨天撐傘非黑色、在路邊攤飲食或邊走邊吃、走路抽煙等,更是禁忌。對違紀較嚴重者,還會招來巡邏車當場把人押回隊部,再通知單位來領人。官兵違紀依情節輕重處罰,屬單位主官權責,官、士、兵罰則各有不同。

憲兵巡街時,按例是三人一組,由士官在前帶隊,兩員士兵跟隨在後,腰配45手槍在右、刺刀在左,頭戴白色鋼盔,鋼盔兩側漆有「憲兵」二字。惟不知從何時起,憲兵具有〝見官大三級〞 特權;致遇校級軍官一樣會當面指指點點,據聞,渠等特喜尋尉級軍官的麻煩,一則顯示威風,再則增加業績;尤少尉預官在街上身旁帶有女友的,絕對是憲兵要糾察的對象。

50年代尾聲,台中有全台最奇特的街景,他縣市絕難見識。奇景是,每逢星期例假日,台中大街上到處可見身穿軍服者,佇立不動;不知者,會以為是「街頭藝人」在表演,猜想他們在玩一二三木頭人遊戲,但仔細觀之,又非也,因每人所立之處,地面均畫有一白圈,好似孫悟空給唐三藏畫的保護圈,實在令人好奇。

二哥說當年不明就裡,詢問附近店家方知,站在白圈裡的全是從成功嶺下來的大專兵,及各軍事學校聯招的入伍生,假日就近到台中休閒,逛街、看電影、小吃館打牙祭,尤馳名的台中公園乃必遊景點,因遇憲兵被挑出些微瑕疵,故處以罰站,罰站的方式就是畫地為牢。

早在三千多年前周文王關武吉就已使用〝畫地為牢〞,時序已更迭至民國,即將進入60年代,居然還有此奇景,實在令人匪夷所思。憲兵畫地為牢特權,不知是何時終結的?

末了,二哥想再問:當年在台中大街舉目望去,猶如玩具兵在棋盤上被擺弄著的景觀,您看過嗎?

第三章  艦隊長士官長對話

三哥曾與九條好漢的領頭羊同在台北外雙溪國防管理學校參加為期三週的後勤講習,講習期間海軍同學講了一則非常有趣的遭遇。三哥回憶情節,娓娓道來:

某艦隊長性喜釣魚,這是他之所以選擇當海軍主因,海官畢業至晉升少將艦隊長,歷經20年,漫長的海軍生涯其釣魚興趣始終不減,有一次艦隊長得閒起個大清早,冬天的早晨氣候較寒,艦隊長披上防寒夾克,拉起衣領遮住了軍服上的階級,獨步至港區外較無人跡的防波堤,甩竿垂釣。

不久,來了一位同是海軍服飾的釣者,也來下竿釣魚,由軍服上的階級顯示來者是士官長。眾所周知,海軍屬國際軍種,優越感較其他軍種為高,海軍內部極講究階級,壁壘分明,如:士官兵絕對禁入官艙,違者嚴懲,不似陸軍講究官兵打成一片,如膠似漆,你儂我儂,建立良好團隊關係,達到知兵識官地步。

因此,那位後來者,自認是海軍士官長,官階不小,凌駕所有的士官兵,想耍耍官威,因冬晨氣候有些朦朧,看不清先來者的階級,加上有防寒夾克衣領遮住,稍微打量對方後,企圖用話來套對方,遂以對待部屬的語氣問道:

「班長在那條船?」顯然剛才打量的結果,推斷充其量是上士班長。海軍上士班長已經很大了,但依然在士官長之下。

「我在旗艦。」艦隊長據實回答。

「在艙面,還是輪機?」士官長追問。

「算是艙面吧。」艦隊長再次回答。

「那你是上士?」士官長迫不及待想確定對方階級,士官長似乎有意以軍階壓人。

「比你說的高些。」這次艦隊長未直接回答問題,想看看士官長會有何反應。

「難道你也是士官長?」問者語氣充滿不屑。

「比士官長還要高些。」艦隊長索性奉陪到底,繼續讓對方猜謎。

「你會是軍官?尉官還是校官?」士官長有些急了,原欲高漲的氣燄,頓時熄滅,語調也開始顯得有些不自然。

「是軍官,但比校官還高些,去年元旦到總統府授階,又升了一次。」艦隊長不急不徐的說著。

「啊!」士官長猛然大叫一聲,聽到總統府授階,非常驚訝,心裡非常清楚那是晉升將軍才有的事。「你是將官!」士官長脫口而出,表情隨之僵硬,同時回想到先前對話「你----------艦?」士官長的話聲有些抖音。

此時,艦隊長質問士官長:「士官長!你到底是不是海軍?」接著反問「艦隊長不在旗艦上,那你認為應該在那兒合適?」

士官長嚇得已顧不了上鉤的魚兒,扔掉釣竿,頭也不回的一溜煙跑了。

第四章  面對糾舉逃過一劫

回顧,憲兵一向有鐵衛隊稱號,絕對是甲種體位,身手矯捷,反應靈敏。眾人在三哥述畢海軍趣聞的笑聲中,四哥承接二哥所述的憲兵特權案例,說了一則在憲兵面前自己如何脫身的經歷。

四哥說,有一次走在嘉義市區的大街上,被嘉義軍軍部巡邏憲兵攔阻,糾舉頭髮露出帽外(彼時軍人若想留頭髮,則只能剪成馬桶蓋,頭髮長度不得露出帽外,否則即屬違紀,為減少被找麻煩,通常會理成平頭)。註:馬桶蓋髮型,絕非藝人豬哥亮之髮型。

憲兵糾舉違紀事項後,面諭四哥取出「軍人身分補給證」要進行身分查驗與登記部隊信箱號碼,四哥豈能束手就擒,須知軍官被登記違紀有傷顏面,連累單位非常難堪,靈機一動想到軍人禮節的規範,於是引用其中條文來訓誡欲找碴的憲兵,憲兵被突如其來的反撲,一時間未及反應,於是四哥大大方方地離開現場,逃過一劫。

憲兵具有司法警察身分,作戰時更擁有生殺大權,戰時成立的〝戰場督戰隊〞成員即由憲兵組成。四哥說在部隊曾聽打過日本鬼子的資深老班長如是說:「抗戰時期國軍部隊編有督戰隊,無論是國民黨或共產黨的部隊,雙方時有士兵因臨陣逃脫而被處決,執行處決者就是督戰隊。」

之後,國共內戰期間雙方也在前線設立督戰隊,如:遼西會戰、徐蚌會戰與平津會戰以及共軍渡江戰役,國軍的督戰隊被授權逕行射殺抗命者或陣前逃亡者;另外在長春圍困戰期間,共軍也用督戰隊封鎖長春的出入通道,以斷絕城內國軍補給,並利用城內百姓耗盡國軍糧食。

四哥還轉述一位由韓戰歸來的反共義士,說:「在朝鮮打仗的兩年,我沒殺過一個洋鬼子(美軍),自己的人卻殺得不計其數。」因他是〝督戰隊〞隊員,負責槍殺臨陣脫逃的志願軍。看官若不清楚〝督戰隊〞是幹啥的,建請上網蒐看一部老電影《大敵當前》即可洞悉內幕。

在座的各位軍職時期都參加過大小演習不知凡幾,演習視同作戰,尤實兵演習時一定編有戰場督戰隊,有位憲兵官自述戰場督戰隊的任務就是擊斃臨陣脫逃的士兵,四哥記得當時憲兵官還比了槍斃的手勢。

有關憲兵輝煌的歷史,四哥說不宜越俎代庖,應由憲兵弟兄自己述說,可惜的是,現場九條好漢無人出自憲兵。盼看官中有熟悉憲兵事務者,願意代言!

第五章  憲兵槍決人犯實例

五哥一上場就先點出大夥兒耳熟能詳的一句關鍵詞〝結夥搶劫,不分首從一律處死〞,這是蔣故總統經國先生生前主政期間治國方針之一。

「結夥搶劫,不分首從一律處死」警語,除在各地公共場所佈告周知、電視媒體不時播報外,銀行、郵局、銀樓等只要是金融機構或錢幣交易場所,均懸掛著此警示語,非常醒目。民國60年代中期,五哥部隊發生一則案例。

某日,台南警方破獲「虎頭埤計程車搶案」,搶匪共二人,據報導兩搶匪在台南虎頭埤風景區,佯裝乘客攔一部計程車搭乘至某地,車經荒郊野外處,搶匪勒令停車,脅迫司機交出金錢並搜括車上財物,然後捆綁司機塞到車後行李箱,棄車逃逸。

慶幸的是,計程車司機掙脫繩索,撬開行李箱,趕緊把車開到派出所報案,警方根據描述隨即成立緝捕小組,沿路勘查並詢問附近住家,案情研判後,循線很快地就捕獲搶匪,經偵訊兩搶匪居然是親兄弟。

完成筆錄後移送地檢署,因案情明確符合「結夥搶劫,不分首從一律處死」法條,兄弟倆起訴即被判“唯一死刑”;唯其中為兄者正在入伍訓練具有軍人身分,地方法院特予知會軍方。按律軍人犯罪得由軍法機關審理之,故兄被移回軍方,由原單位軍法組接手,此刻,罪犯已是死囚身份關押在軍事看守所。

判決書經由國防部軍法局審覆,死刑確定,核有行刑日期,令由該師軍法組執行槍決任務,五哥說接下來是憲兵連資深憲兵士官長莊○榮敘述是日紀載執行過程:前一晚,看守所備下死囚人生的最後一餐,有雞腿、滷菜、高粱酒等。而軍法組與憲兵行刑編組人員,亦在實施勤前教育與心理建設。部隊長認為這是最好而又真實的「機會教育」,下令各單位集合“考管份子”前往觀刑。

翌日晨,全師考管份子都集合在槍決現場待命觀刑,軍法官、書記官會同上級監刑官、督導官到達法場,由兩名憲兵架著五花大綁的死囚,雙眼蒙住,背後插有一木牌書明姓名與罪名,押往指定行刑位置。

行刑時刻到,書記官驗明正身,軍法官最後一次詢問有否遺言,完成法定程序,朱砂筆在死囚簿上劃上一道紅,順勢將筆擲在地上,“行刑”!此時,一名憲兵從後踹死囚一腳使其成為跪姿,行刑憲兵槍口對準位置迅即擊發,死囚慘叫一聲,用槍憲兵嚇得手腳發軟,資深士官長上前握住卡賓槍護木,穩住槍身,連叫兩聲「開槍!開槍!」用槍憲兵幾乎是閉著眼睛連扣兩次板機,才完成任務。驗屍官上前勘驗,確定死囚已斷氣。

之後,那些入伍前危害社會、頑劣不堪的考管份子們全傻住了,平日的狠勁全然消逝匿跡,個個嘴裡喃喃地唸道:「乖乖的把兵當完,不要拿命開玩笑,不要跟自己過不去!」果然,身上畫龍刺虎的役男,不是盤起來就是趴下去了。

五哥說:一連數年全師新訓任務推展,順暢無比,毫無違紀犯法事件;民間亦無搶案發生。

第六章  千鈞一髮險遭擊沉

憲兵議題怎麼然間夯了起來,六哥原本要說的趣事也只好暫且打住,也來現身說法,說說在馬祖期間所發生不為人知的事故,這是記者當年不曾採訪的新聞,也是記者無從知曉的軍事祕聞。

六哥說,因「美匪建交」而連帶產生「中美斷交」的效應,這又是在座各位哥兒們親身所經歷過的,大夥兒都走過那段驚險的歲月,民68年美國與中華民國正式斷交後,彼時有不少的豪門富賈置國家於不顧,趕赴「美國駐台協會」辦理綠卡出國避難。

國軍為因應當前劇變局勢,速由與美軍協防台海攻守一體的「樂成作戰計畫」全面修訂為防衛固守的「固安作戰計畫」並令各軍種部隊不斷實施各種演訓,小由沙盤推演,大至實兵實物實距離戰術演習,夜以繼日,日復一日,期早發現缺失,彌補戰力空隙,以確保台灣安全。

時序進入民70年代,雖「美匪建交」後共軍宣布對外島金馬前線停止砲擊,但此年代初期兩岸局勢仍很緊繃,雙方仍在對峙中,只是雙方水鬼(我方是兩棲海龍蛙兵)似有默契,也不再你到我家來、我到你家去捕俘摸哨,互把對方衛兵襲殺後耳朵割下帶回,或帶其他證物。

六哥開啟塵封當年在馬祖南竿的一段往事,這是軍旅生涯中難以磨滅的,它是如此的驚心動魄,話說:那一天,由莒光回南竿的一艘離島交通船,因機械故障失去動力,順著潮水在海上漂流。須知,當年離島交通船,由南竿到北竿需40分鐘,由南竿到莒光則需2小時。

為防共軍快艇襲擊,交通船上有武裝,船首有一門75無坐力砲,船尾有一挺50機槍架在M63高射角架上,可平射、高射兩用,船上有兩名全副武裝憲兵持M16步槍隨航,其中一名憲兵揹著AN/PRC-77無線電機與TOC保持聯繫,搭船人員多數是官兵,少數是當地居民。

失去動力的交通船,眼看就要漂流至海峽中線,船上成員皆知,萬一過界就會被對岸共軍拘捕,〝絕不能被俘〞這是外島軍人基本信念,揹無線電的憲兵不得不向TOC報告情狀危急。船長盡可能的掌穩舵,而引擎室的輪機員亦在努力地繼續搶修中。

南竿雲台上觀測所一直掌握動態,TOC依規定下令防區監控責任區內的據點火砲〝準備射擊〞,一旦越線立即擊沉。接到命令的第一線據點火砲皆已完成砲彈裝填,待命齊發。須知,據點火砲有:改為平射的90高砲及3吋艦砲、57戰防砲、450機槍等,火力強大,此外,還有二線的105H155H155G8"H240H等大口徑火砲。這也是當時共軍不敢攻島的因素之一,如今情況已完全翻轉。

千鈞一髮中,交通船引擎恢復動力了,並開始掙扎著航向南竿,機械的怒吼聲夾雜著濃濃的柴油味,船上的官兵大多激動得落下淚來,當地居民則跪在船板上感謝媽祖保佑,大家總算鬆了一口氣,唯一還沒鬆口氣的是背77的憲兵,正趕緊的向TOC回報。

有道是:內行人看門道,外行人看熱鬧。的確,當過兵者方知其中的凶險,尤其在外島服役者更能體會。六哥呼籲,盼當年也在船上的官兵能現身補充當時的危情。

第七章  對岸民兵攜械投誠

六哥所言,大夥兒都是首次耳聞,畢竟是軍事秘聞,當然不被他人所知,這是可以理解的。既然提到未解除戰地政務前的馬祖,七哥也來說一段往事,不過七哥的往事大為轟動,因為台灣的電視台都曾大肆報導。

74年,8月中旬某日,七哥照常參加防衛部的早餐會報,結束後乘坐配賦給自己的M151A1座車前往華興坑道,檢視彈藥堆儲狀況,此坑道縱身600餘公尺,可儲存千餘噸彈藥,設有多個出入口,出入口皆有重兵駐守。

從珠螺坑道口出來,駕駛已在附近等候,乘車沿戰備道返回中興嶺,剛下車回到組裡還未落座,水未沾唇,就接到防衛部政四處處長馬伯勝上校電話通知〝速到福澳港接收投誠器械〞,放下M4桌機話筒,七哥偕同兵補官立即驅車趕往福澳碼頭。

七哥摸摸頭髮已花白的腦袋,回朔當年的印象,娓娓道來:817日馬祖氣候秋高氣爽,施小寧、張木珠從民兵庫房竊取大批武器,用兩張大帆布包裹著,從福建沿海島嶼乘輕型漁船(12匹馬力)直奔東莒再轉往南竿,因係投誠,未遭射擊,且有我軍兩棲偵查快艇護航。

經清點,兩張大帆布包裹的器械,計:AK47突擊步槍1枝、黑星手槍9(含子彈50)60迫砲連腳架(無砲盤)5門、火箭彈發射筒10具、火砲瞄準具兩式(共計20餘具)及木製鏡片盒2只。而張、施兩人由情治單位訊問後,送義胞接待站安置。

奉指示,將匪製武器逐一編寫諸元表,陳列於勝利山莊,首由防衛部長官檢視,之後,續供每航次蒞臨防區之高級長官檢閱,記憶中有國防部長宋一級上將、聯勤總司令溫上將及隨行諸位長官。展示月餘後,由兵工連製作木箱將軍品分別裝箱,930日交由海軍戰艦運回台灣。

據報導,民80816日施小寧涉綁架案件而被判處無期徒刑,同案的卓長仁、姜洪軍被判死刑。張木珠在台北中華商場遇見同鄉親人,之後再無消息。

第八章  夜間查哨慎防誤殺

前面六哥、七哥都提到馬祖,八哥索性也講講曾經在馬祖服役時所經歷的狀況,那就是夜間第一線據點查哨,凡擔任過外島查哨官者皆有此經驗。

軍官夜晚輪值查哨時,最擔心的就是巡查第一線據點,第一線據點臨近水際,小型據點哨所隱密路徑難行,大型據點與路面落差甚大,上下階梯百餘級,須顧及不規則的階梯,亦須提防海風突然吹襲,造成墜崖或落海,雨天則須提防蛇類出沒。

八哥說調外島前就聽學長警告:一是千萬不要碰當地女人,一旦被冠上「調戲良家婦女」罪名,那就是死路一條,因軍法對前線軍人在戰地調戲良家婦女處〝唯一死刑〞;二是夜間查哨時要警覺,千萬不要被據點的哨兵誤擊射殺。這是前輩以血換取的教訓,經驗傳承。

牢記學長的警告,八哥在馬祖一直遵守著,外島查哨,不似在台部隊固定兩小時輪一班,一夜四班;馬祖各島依守備區各編有查哨小組,小組長帶領兩名查哨官及一名無線電通訊士,每晚各有一組執行查哨任務,直到拂曉。

而以中央查哨組最為辛苦,從關閉陣地開始,查哨組長要親赴全島各沃口清點泊在沃口的船隻、清查漁船搖櫓及啟動馬達曲柄;宵禁後查哨組須至東、西守備旅督導夜巡部隊,清點人數、檢查武器彈藥及攜行裝具,再由帶隊官宣達注意事項後,派出尖兵,按搜索隊形前進,執行夜巡任務;部隊出發後,查哨組開始按當夜編排令,實施第一線據點及第二線交管哨,查哨任務。

查第一線據點,當接近哨所時須依三段口令問答,口令除正確還須答得快,否則下一秒會發生甚麼事,就難預料,而最重要的,不是亮著軍用手電筒找哨兵,而是趕緊照自己的臉給哨兵看,以免哨兵緊張發生誤擊,須知第一線哨兵子彈是已上膛的,開保險、即能射擊。再者,人人皆知,射擊敵人不見得準,但誤擊自家人就特別準。

事實上,更重要的原因是,用手電筒亮光找哨兵,會暴露哨兵位置,很容易被潛伏在附近的對岸水鬼所暗殺。在馬祖當過兵者皆知,據點在海邊、交管哨在山巔,查哨組上山下海須跑遍全島,上半夜完成查哨任務後,接著追蹤夜巡部隊,到達會哨位置後,督導夜巡部隊實施狀況演練。

記得有兩次發生狀況,一次是西守某據點有槍聲,通過無線電聯絡說「水鬼來摸哨」,西防區夜巡部隊趕去支援,結果是海浪花所發出的螢光(即馬祖現在所稱的藍眼淚);另一次是東守某高地發現有閃光,疑有人在山上對著海面打信號,東防區夜巡部隊趕去圍捕,經搜索現場並未發現人蹤,研判應是某碉堡燈火管制疏失所致。

下半夜進入黎明之前,查哨組方有喘息機會,休息片刻,開始查槍砲陣地,即〝四管50機槍〞與〝40高砲〞,槍砲陣地散佈在全島各地,部署於制高點監視空域,查哨組依戰管交付之槍砲陣地編號,逐一檢查。(註:進入80年代,防空已汰換為35快砲與OO飛彈)

任務完成後,查哨組長須至防衛部參加早餐會報,向司令官報告昨夜至今晨所見狀況及處理經過,散會後,可獲上午時段補眠半日。

第九章  九弟轉述軍犬故事

據點哨兵若是新兵,且又是第一次值勤,通常會很緊張,三段式口令一問一答,第一段才剛問,未等對方回答已開槍,這種情形確曾發生,因此才有學長傳承血的教訓。

在外島夜間查哨,除怕被據點哨兵誤殺外,亦須提防被軍犬咬傷。軍犬對據點周邊動靜很敏感,當查哨官接近據點時,牠會潛近身邊,若哨兵對牠無制止動作時,牠會伺機咬你,如何咬,那要問曾被咬過的查哨官。然軍犬並非每個據點都有,通常配屬在重要據點,或火網交叉有死角之據點。

經過訓練的軍犬,會與牠的軍職主人形成生死相依的緊密關係,有著強烈的團隊責任感,會聽從主人的指令執行任務。早年外島部隊飼養軍犬,是因兩岸對峙常會有水鬼摸上岸,入夜後全島實施燈火管制,在無燈光的海邊據點站哨,加上隨時會有水鬼摸上岸,有軍犬相伴可助哨兵壯膽,重要的是犬的嗅覺、聽覺靈敏,倘有水鬼摸上岸,可協助捕殺。

輪到九弟上場,九弟完成倒帶後說,民63年曾聽一位從金門輪調回台的資深士官蔣志偉上士所說的軍犬故事,引此故事向眾好漢敘述道:「軍犬階級從上兵至尉官不等,編列有兵籍與主副食費(以罐頭代用),且由專人飼養(領犬員),他人不得逗弄玩耍,凡編制內軍犬均屬重要軍品,須按規定保護與使用」。接下來,九弟轉述的是三則軍犬故事:

第一則「軍犬報仇」:話說金門本島有隻上士軍犬,負責飼養牠的士兵經常苛扣牠的伙食,有一次防區長官視察至該據點,上士軍犬上前告狀,啣住長官的褲腳往牠開飯的地點拉,長官勘查現場當下就了解情況,經嚴訊,士兵只好吐實,於是被重懲,士兵懷恨在心,此後三不五時就凌虐該軍犬,直到該士兵役滿退伍,候船準備回台,上船之際,上士軍犬突然出現在該士兵眼前,衝上前去一陣撕咬直到氣絕,後來,上士軍犬依殺人罪判處死刑。

第二則「軍犬救人」:八二三砲戰之後,金門對岸匪砲實施「單打雙不打(逢單日砲擊、雙日停止砲擊)」策略,有一天,某據點軍犬突然不斷吼叫,咬拉據點指揮官褲管,引起據點指揮官警覺,當下喝令全據點人員往外跑,就在官兵奔出據點千鈞一髮中,一顆152砲彈直接命中,整個據點瞬間被夷為平地,軍犬遭倒塌岩石掩埋,雖經據點官兵挖掘搶救,然軍犬還是不幸殉職陣亡,該據點官兵齊向該軍犬敬禮。

第三則「軍犬殺敵」:〝茜露〞原是德國種狼犬,經嚴格軍犬訓練後於民43年分發到大膽島服役,由於機靈,擔任大、小虎山間斷崖、巨石縫隙等死角之搜索與警戒勤務。翌年冬,對岸三名水鬼趁黑夜摸上小虎山,〝茜露〞奮勇搏鬥,撲殺兩員,重創一員,防區官兵感受牠的忠勇,均譽為戰鬥英雄「茜露中尉」,之後,凡踏上大膽島上的中外貴賓,都以一睹其英姿為榮。民59年間,「茜露中尉」因病去世,防區立有石碑,書有碑文。

軍犬亦有服役年限,早年退役軍犬多以安樂死方式處理,被人詬病,多年後國防部始替每頭軍犬編列健檢費及藥品費,並增訂「除役犬管理暨認養實施計畫」,開放外界認養退役軍犬,未被領養則由軍方編預算照顧,除役後,仍由軍方飼養,維持一人照顧一犬,直至「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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