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掃視全場後,不待與會人員發言,低頭看著討論題綱續報告子題,說:「今天的題目很大,範圍太廣,但我們要討論的是與本縣有關的國校教育問題,請踴躍發言」。

這位養父在鄉下國校當過6年的小學代課老師,雖說是代課,但為報答校長葉生奇先生提供學校器材室隔間充當臨時宿舍,讓他與襁褓中的嬰兒有暫時容身之處,特自願無償擔任班級導師,替放年班學生實施無償課後輔導,以資回饋。擔任教職6年來曾涉獵台灣教育史相關文獻,故對今日研討會議題並不陌生。

老一輩者均知,台灣實施國民義務教育,始於日據時代昭和14(28),當年台灣總督府制定《義務教育實施要綱》,2年後,將「公學校」、「小學校」名稱廢除,統一改稱「國民學校」,再2年後,正式實施六年國民義務教育,屆齡學童強制必須接受義務教育。日本統治台灣,所有的教育投資當然是基於殖民統治利益的需要,期由國民教育的普及,消除文盲,提高台灣皇民素質,以成為日本構建「大東亞共榮圈」的馬前卒。

台灣光復後,國民政府為根除台灣百姓受日寇統治的遺毒,導正台灣民眾對祖國的認同,特在各小學推展國語教學,並調整學校行政組織,設校長、教務主任、總務主任、訓導主任等;且全力推動六年義務教育,使台灣孩童受教權大大提升。尤自民57學年度,全面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將“國民學校”改稱“國民小學”,修業年限六年;初級中學改稱“國民中學”,修業年限三年;劃分學區制。並陸陸續續撥款補助教育所需軟、硬設備之建設。

讀者知道台灣光復初期各學校是用何種語言教學嗎?這個問題對於戰後才出生的年青人當然不知,對從大陸撤退來台的軍民當然也不知,既使當地自稱正港的台灣人也未必知道,上了年紀的老人家絕對會說是〝日語〞,這是受皇民化教育的必然性,因當時台灣的都市仍是一片日語聲,日語儼然是社交語言。

但這位養父知道,因他研讀過台灣教育史,他說:「剛光復時,學校老師都用閩南語教學,但閩南語只是地方語言,亦非一體適用,既然台灣重回祖國懷抱,就要用全國通行的〝國語〞才是正途。」當時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在每一縣市成立「國語推行所」,此「國語推行所」與日據時代的「國語傳習所」截然不同,日據時代的「國語傳習所」之〝國語〞係指〝日本語文〞;「國語推行所」之〝國語〞乃正統的〝中國語文〞。

為推展國語,民352月台北市教育局督學柯遜添先生從福建帶了300位中小學老師來台,由省教育處在各縣市「國語推行所」設置23位擔任國語推行員,在全台推動講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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