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歸納,這位養父認為「人的靈魂或元神在生命終止離開人體後,將會重新以另外的生命體形式出現,這就叫作輪迴」。

直至今日,有越來越多的科學證據表明,人的大腦只是一個處理思維的工具,而不是產生意識的源泉。那麼,輪迴的意義究竟是什麼呢?這位養父悟出的是〝業力〞,他認為業力是產生輪迴的原因,每一次輪迴都是為了平衡德和業力。

據佛門弟子說,「德」是做了好事所得,生命在輪迴中會因此得到獎勵。例如有:健康的身體、成功的事業、美滿的愛情、幸福的家庭等。但即使在這樣獎勵性的輪迴中,生命還是面臨著種種選擇。比方說,你是否善用機會佈施他人、你如何對待自己的親人,因為你對待周遭事物的態度,將決定你是否能繼續享受你今生所擁有的一切,以及下一輪轉世的命運。

誠如天主教教徒的自省:「我是否孝順父母、尊敬師長、兄友弟恭?我是否以耐心、愛心對待年長及患病與弱小者?我是否幫助家務事,或是自私地只顧個人的事務?我是否盡心盡力關注和教育自己的兒女?我是否努力工作、負責盡職或努力學習課業?我是否背後說他人的是非或毀謗他人?我是否體諒他人的軟弱,是否試圖以愛德的態度糾正他人的過失?」等等。

而「業力」是你做了不好的事所得,最快的還業方式,就是所謂的〝現世報〞,讓你直接體驗作惡的後果。比方說,你今生窮困潦倒,多半是因為前世有濫用財富的惡行;但同時也在考驗你,當你在悲慘到使人想自殺的境地裏生活時,是否能採取正確的生活態度。如果能以一種平靜的心態對待生活中貌似不公的,但命中注定的遭遇,你的業力也就此得到了償還。

亦如天主教教徒的自省:「我是否拒絕寬恕他人,或未努力地控制自己的憤怒情緒?我是否做過違反道德之事,產生傷風敗俗劣跡?我是否以言語或動作的暴力傷害他人?我是否常常酗酒滋事?我是否吸毒或唆使他人吸毒?我是否因說謊,而傷及他人?我是否容易嫉妒他人?」等等。

佛經上云:「假使百千劫,所做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在生生世世的轉世中,生命不斷地完善自我,如果生命在此過程中不斷地還業和積德,生命將會變得越來越成熟、純潔和美麗,當生命最終同化了宇宙的特性,就會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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