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珠,即玻璃球,打彈珠屬童玩之一。打彈珠的遊戲歷史悠久,相傳起源於16世紀,當時兩名年輕人喜歡上同一女孩,便决定用彈珠比賽分勝負,打彈珠的遊戲便因此產生。

50年代,除透明玻璃珠外,尚有珠內嵌花樣式,多種花式,五顏六色,色彩繽紛,這位代課老師見過學校側門靠近水利會辦公室旁的地攤婦在賣,售價是,一毛錢能買两個透明玻璃球,但一顆嵌花玻璃珠需兩毛錢。學生們通常只玩透明玻璃球,嵌花的彩色玻璃球則多用來把玩觀賞,若輸掉一顆則會心痛很久。

最簡單的玩法是,參與者按猜拳先後順利,輪流猜握在手中的玻璃球總數,猜中者則為贏家,可獲玻璃球總數,未猜中即為和局,重新再握玻璃球數量,重頭再猜,但不能重複他人所猜數字。

在地上玩法有多種,較普遍的是畫兩條平行線,一條作為底線,一條打擊線,玩家站在底線將數顆玻璃球撒出,需撒在打擊線外,由他人指定其中一顆玻璃球為標的,擊中標的且未未碰撞其他玻璃球,即是贏家,原撒出之玻璃球全數歸贏家所得。若撒出之玻璃球有落在打擊線內,即屬犯規,喪失當次比賽資格;錯打標的與擊中標的時碰撞他球,即算輸家。一輪中,無人擊中標的,則進行第二輪比賽,以此類推。不過,這存有偷機意味,等大家都因犯錯失敗時,可撿現成便宜,坐享其成。

第二種玩法是,在地上畫個框框或圈圈,參賽者出同等數量玻璃球擺在框圈內,另自訂距離畫一底線,參賽者按猜拳先後順序拋出手中彈珠(又稱母彈,需能識別)後,第二步開始必須用手中母彈彈框圈內的玻璃球,被彈出框圈外者,均屬彈者,接著由下一名來彈,直到框圈內已無玻璃球時,賽局結束;彈母彈時需注意,母彈一旦停留在框圈內時,即喪失比賽資格。

第三種玩法是,在泥地上畫個十字,十字之底、頂端及兩側端與中心點各挖一個小洞,編上序號,共計五個洞,然後自訂距離畫一條底線,參賽者按猜拳先後順序站在底線向第一洞拋出手中母彈,第二步起採用手彈彈珠方式進行,凡進洞即可續行賽程,續進他洞,未進洞者即按母彈停留處,俟第二輪時繼續賽程,以此類推。當完成五洞往返程序後,即取得彈擊他人母彈權利,他人母彈被擊中者,即判淘汰出局,剩最後者,才算贏家。

男同學大多喜愛玩彈珠,他班男生亦同,後來,這位代課老師再經過學校側門時,賣玻璃珠的地攤婦,已增為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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