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子之所以有那麼多媽媽,那是因為他在襁褓時就已受洗,成為天主教徒,稍長會開口說話時對教堂裡的修女,都以〝媽媽〞稱呼之。

父子倆進過的教堂,做禮拜望彌撒的有:屏東山區的部落小教堂、台灣最古老的天主教堂—萬金聖母殿、全台最美的教堂—高雄玫瑰聖母堂,以及在鄉下小學擔任教師時的大寮教堂等,大教堂肯定有修女,至於小教堂是否亦有?須由天主教友代答。

美國著名作詞歌手、演員又是企業家的瑪丹娜曾在2005年表示,絕不贊成女兒進入演藝圈,甚至還表示,「女兒最好去當修女! 」當修女並非個人願意即可,要奉聖召,由天主揀選妳成為修女,修女不是一種職業,而是用整個生命履行神的旨意。

修女是天主教的女性修行人員,通常須發三願:絕「財、色、意」,從事祈禱和協助神父進行傳教,在我國修女有時被稱為「姆姆」,就如同英語系基督教國家尊稱老年修女為mama

德蕾莎修女一生侍奉上帝,她感受到上帝給她的旨意「一生要為最窮的人服務」她將自己以最窮的人看待,「我冷、我餓、我無家可歸」通過對窮人的服務,就是遵循上帝的旨意,服務上帝的子民,德蕾莎修女成就非凡,於1979年獲頒諾貝爾和平獎。

曾有人問修女,何以要做修女?修女答:「要將基督的愛帶給全人類;在喜樂中為耶穌的王國服務,奉獻自己於耶穌和整個人類。」接著解說:「天主無條件地愛了我們甚至賜給我們自由去選擇宗教、職業、朋友及生命的方向。做修女是我的自由意願,我甘願選擇這生活方式,樂意地去獻出我一生,放棄財富、名利及家庭。為愛主而遵守會規及三個聖願─神貧、聽命、貞潔」。

修女當代母,有好也有缺點,好的是她的生活信仰很紮實,有問題可以得到較深入的回覆;缺點是她還要顧到堂區工作,無法專心陪伴。養子從受洗起即以修女當媽媽,一路隨著養父搬遷調動,仍以修女當媽媽,每位媽媽對他都非常疼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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