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老學長說某年某月的某一天,XX院召開OO審查委員會,審查「國軍價購民車預算」乙案,其中某委員因一連幾天跑了數攤選區內之婚喪喜慶,復加夜晚上夜店飲酒作樂,翌日體力不支,由助理半扶半拖才能落座,進行審查。

審查會進行時,此委員仍在半醉半醒狀態中,若不是醉眼朦朧,那就是睡眼惺忪,根本未看清預算書草案所列數據與用途說明,事實也不曾親自過目,全由助理代勞,全權處理,事到臨頭,僅憑助理會前提示,就依慣例進行質詢。

委員很不客氣地質問:「軍人職責保國衛民,為什麼要買『名』車?總司令已有一部〝凱迪拉克〞,還要再買什麼名車?本席有責為人民看緊荷包,民脂民膏不容浪費。」義正詞嚴,頭頭是道,備詢席上的幾位將軍,面面相覷,急得想解釋解釋,但--------

老學長說,那是國軍剛轉型開始全面汰換〝民用型〞車輛,充當主官座車及各單位公務用車,既適用全台公路,又可降低油耗,更重要的是不再受制於軍售,且民車維修容易,零件來源不缺,而原軍用吉普車、卡車等野戰車輛,則限用於演訓及戰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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