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各島據點,除國軍編裝表上制式武器外,尚有地區性防衛武器,諸多是二戰時期產物,連同空軍汰換的90高砲、海軍汰換的3吋艦砲,都成為碉堡內制敵利器,防區大口徑火砲更具威懾效力;823砲戰期間,金門曾以8吋砲反擊,殺傷力震撼共軍,氣焰頓時消減;外島大口徑火砲試射時,如155榴、155加、8吋榴、240榴,都會以其他火砲搭配,同時射擊,其目的在掩飾砲聲,以免被對岸共軍測出大砲位置。

修保組長在馬祖服務期間,無機會參與大口徑火砲實彈射擊,倒是對防區南、北竿、東、西莒所有大砲檢測過砲管磨損度,完成鑑定火砲實際口徑及剩餘壽命,依規定155H砲管壽限15000發、155G1800發、240H2000發,故在馬祖各型大砲均屬青壯期,有極大揮灑空間,反砲戰可重創共軍,況各砲配有預備砲管,可就地更換,尤240砲管在台一補庫戰備存量充足,隨時可前運外島補充所需;此外,大砲所用彈藥,無論高爆榴彈、黃磷彈、煙幕彈、照明彈、穿甲彈等等,都排定有保養期程,且在南、北竿及西莒分別有修彈線,依彈種素質,實施整修,確保彈藥效能。

    每當看見兩艘LCM同航,其中一艘是司令官座艇,另一艘則是砲艇,隨行護航,司令官到離島通常是巡視防務及年節慰問,LCM中必定有修保組長被選派跟隨,跟隨絕不是陪同主計部門發紅包慰問官兵,而是要解決離島戰備武器疑難雜症,每次跟隨都令修保組長戰戰兢兢,因防區戰備武器良窳,修保組干係重大,一旦重要武器故障而停止戰備,修保組接獲通知即須採取行動,運用配屬的大砲組、防砲組、射控組,立即前往修護,恢復戰備。

    在馬期間,最特殊際遇莫過於民74年間施小寧、張木珠從民兵庫房竊取大批武器,用兩張大帆布包裹著,從福建沿海島嶼乘漁船直奔東莒再轉南竿,那天政四處處長馬伯勝上校通知修保組長到福澳港接收投誠器械,張、施兩人由情治單位訊問後,送義胞接待站安置;隨同武器當下在碼頭清點後帶回處理。奉指示,修保組長將匪製武器逐一編寫諸元表,陳列於勝利山莊,首由防衛部長官檢視,後續供每航次蒞臨防區之高級長官檢閱,記憶中有國防部長宋一級上將、聯勤總司令溫上將及隨行諸位長官。

    模糊印象中依稀記得,張、施兩人投誠那天是74年8月18日,兩張大帆布包裹的器械,計:AK47突擊步槍1枝、黑星手槍9把含子彈50發、60迫砲(無砲盤)5門、火箭彈發射筒10(或11?)具、火砲瞄準具兩式約20餘具及木製鏡片盒2個;展示近月後,責由兵工連釘製木箱將軍品分別裝箱,交由海軍戰艦運回台灣。

    上揭事項,因時隔甚遠,距今已逾20餘年,有關日期及項量如有錯誤,請當初參與者指正,不勝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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