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中期「嚴禁騎乘機車」政令,三不五時就會以〝重要命令〞重申一遍,要求國軍各級部隊持續雷厲風行,確實貫徹,但對某些部隊卻造成相當困擾,禁令窒礙難行,倘遵照執行,部隊任務將難遂行。

首先,窒礙難行的是,守備全台海岸線的海防部隊,台灣環島海岸線全長約1200公里,依海域特性分屬不同的部隊防守,計有:陸軍野戰師、海軍陸戰隊、警備部隊等,渠等依編裝架構亦隸屬不同總部管轄,另尚有警政單位駐在所配合漁港安檢。

海防軍事據點及哨所,距海岸線遠近與其地形地貌各有不同,山之巔、水之濱均有,交通狀況常因四輪以上軍車難以通行,故編配機車實施岸巡,如今不准騎乘機車,只能徒步?若有情資,如走私、偷渡等,在缺乏機動力狀況下,如何快速馳援?

其次,騎哈雷機車的憲兵機車連是否取消編制?總統座車行駛不再由憲兵騎機車前導?國慶典禮亦取消憲兵騎哈雷機車參加?果真如此,憲兵即不可騎機車執行公務,否則違反禁令。再者,外島軍郵配屬的機車,亦不得再行使用。

上揭事項,是國防部主管機關當初未發現的盲點,「嚴禁騎乘機車」政令,非全軍官兵一體適用。經研討後,增加四字,修訂為「嚴禁騎乘『非編制內』機車」。隨著時序進入民70年代,僵化的政令在大環境變遷下,逐漸走向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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