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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哥回憶「烈嶼無頭部隊」的傳聞後,腦海又浮出一些總覺得很不切實際的傳聞。如:

50年代初期,823砲戰剛過不久,金門海防據點有兩個班哨全班被共軍水鬼摸過,據點內全是戰士的無頭屍體,會發生被摸哨事件,乃因兩個據點的指揮官相約半夜偷偷跑出去喝酒,以致哨兵警戒鬆懈,使共軍水鬼有機可乘。

兩個據點的指揮官都是資深的士官長,酒後各自回到自己的據點,離據點已經很近居然沒聽到哨兵喝令「誰?站住!」心中正要起疑,已察覺不對勁,進入據點一瞧,先前喝的酒全變成一身冷汗被嚇了出來,連褲襠都濕了。不數日,依前線戰地軍律判處死刑,押上太武山執行槍決。

曾在金門服役的老哥哥,分析後覺得不太可能,因在前線戰地依防區規定,1800時陣地關閉,接著宵禁,路上實施人車管制,且全島實施燈火管制。想喝酒,沒有店家敢開門做生意,而在路上摸黑行走其危險度甚高。

另一則傳聞則有羞辱憲兵之嫌,老哥哥啜口茶後,回憶那則傳聞是如何傳說的,民50年代,砲戰過後數年的某一天,有大陸偷渡客偷渡上岸,被憲兵隊查獲,帶回隊部偵訊,其中有個女偷渡客頗有姿色,引起憲兵騷動,在外島有句很粗俗的俚語〝當兵見女人,母豬賽貂蟬〞,何況是有姿色的女偷渡客,豈能輕易錯過。

該憲兵隊有一個排的兵力,於是,女偷渡客遭憲兵排輪姦,直到該名女偷渡客被遣送回去後,即向人民解放軍控訴,是夜共軍派出水鬼進行報復,摸到憲兵排,把全排所有憲兵的頭都割下來帶回去。

這簡直是閒扯淡,無中生有,憲兵標榜的是鐵的紀律,忠貞軍風,老哥哥對憲兵的認知,戰時是督戰隊操有生殺大權,平時是高級長官的鐵衛隊,律己甚嚴,所以,猥褻都不可能有,遑論是輪姦。須知,當年在外島軍人調戲良家婦女處唯一死刑,軍法之重,不可不知。

再者,在外島憲兵都是戌守重要據點,如:機場、港口、貴賓招待所、防衛部、師部、將官寢室、中央坑道、看守所、木蘭村等,怎會有第一線的崗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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