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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說:宋神宗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蘇軾丁憂期滿還朝,仍授本職。不幸的是,蘇軾再度入朝為官時,正是北宋開始出現政治危機時刻,繁榮的背後隱藏著重重的險阻。

此時,神宗任用王安石主持〝熙寧變法〞。蘇軾的許多師友,包括恩師歐陽修在內,皆因在新法的施行上與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既然不容於朝廷,蘇軾自請外放,調任杭州通判,任滿三年後,被調往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所任之處政績顯赫,深得當地民心。

神宗元豐二年(公元1079),蘇軾遇到生平第一禍事〝烏台詩〞案。事因蘇軾出任湖州當年,到任後上表謝恩,朝臣以其上表中用語,暗藏譏刺。御史群起攻之,何正臣上表彈劾蘇軾,指其「愚弄朝廷,妄自尊大」,又以蘇軾動輒歸咎新法,要求朝廷明正刑賞;李定曾因不服母孝,受蘇軾譏諷,於此案中也指蘇軾有「悛終不悔,其惡已著」、「傲悖之語,日聞中外」、「言偽而辯,行偽而堅」、「怨己不用」等四大可廢之罪;舒亶尋詩摘句,指蘇軾心懷不軌,譏諷朝廷「青苗法、助役法、明法科、興水利、鹽禁」等政策。神宗下令拘捕,太常博士皇甫奉旨前往逮人。蘇轍時在商丘已預知消息,託女婿王適協助安置蘇軾家屬,並上書神宗陳情,願以官職贖兄長之罪。

蘇軾入獄103天,幾瀕臨被處死的境地。後因太皇太后曹氏、王安禮等人出面力挽,宰相王安石亦說:「豈有聖世而殺才士者乎?」而神宗亦愛其才,終得以保全,免蘇軾一死,出獄後,貶謫為「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蘇軾師友計有29人遭到懲處,其弟蘇轍被貶到江西筠州任酒監,〝烏台詩〞案於12月始告結束。

神宗元豐七年,蘇軾離開黃州,奉詔赴汝州就任。由於長途跋涉,旅途勞頓,幼兒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遙遠,且路費告罄,加上喪子之痛,蘇軾便上書朝廷,請求暫時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後被批准。當他準備南返常州時,神宗駕崩。

哲宗繼位(公元1085),高太后聽政,新黨勢力倒台,司馬光重新被啓用為相。蘇軾於是年以禮部郎中被召還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個月後,升中書舍人,不就又升翰林學士知製誥。但,當蘇軾看到新興勢力拼命壓制王安石集團的人物及盡廢新法後,認為其與所謂的〝王黨〞亦不過一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諫議。

蘇軾至此是既不容於新黨,亦不見諒於舊黨,在新舊兩黨間均受排斥,仕途坎坷,因而再度自請外調。他以龍圖閣學士身份,再次到闊別16年的杭州當太守。蘇軾在杭州疏浚西湖,修建水利,用挖出的泥在西湖旁邊築了一道堤壩,即著名的「蘇堤」。蘇軾在杭州過得很愜意,自比唐代的白居易。

哲宗元祐六年(1091年),蘇軾被召回朝。不久又因政見不合,外放潁州。元祐八年新黨再度執政,蘇軾再次被貶。紹聖元年(1094年)被哲宗貶謫至惠州、儋州(海南島)。

哲宗逝,徽宗繼位,大赦天下,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蘇軾復任朝奉郎,北歸途中,因瘴毒暴病卒於常州,諡文忠,享年66歲。同朝同壽齡而終者,有:歐陽修、王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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