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62年,服務軍公教者對那所謂的「春節雙餉」,想必印象深刻,走過「窮兵政策」的年代,絕大多數軍公教雖兩袖清風,但都安於現狀,無人會發牢騷心生不滿,更無人走上街頭抗議不公,彼時,大家都在為國家〝十大建設〞打拼,為台灣經濟厚積實力,以致能奠定爾後的「立足台灣、胸懷大陸、放眼世界」之境。

彼時,軍公教在大有為的政府領導下,堅守崗位,奮鬥不懈,其中,國軍更在「勤儉建軍」、「勤儉建國」號召下,為台灣的安全,夙夜匪懈,整軍經武,枕戈待旦,發揚「犧牲享受」精神。退役後,感恩戴德的是,政府並未食言,以〝年慰金〞彌補軍公教退員在「窮兵政策」年代應有的待遇,並兼具使退員能安度年關。

曾幾何時,馬政府振興經濟力不從心,復加國際大環境不佳,馬政府一籌莫展,使國家財政愈加窘困,尤發現“社會保險”瀕臨破產邊緣之際,在居心叵測政客操弄下,把矛頭指向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所持理由竟然是無法源依據;很可笑,歷年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都由行政機關編列預算,經立委諸公嚴審,立法機關三讀通過的歲出預算執行案,行之數十年後,被在野黨立委稱不法所得,予以全數刪除,此不啻自煽耳光,出爾反爾。

尤當時的閣揆懼於在野黨立委脅迫下,未循正常管道,集思廣益謀求解決,倉促間片面決定發放兩項要件,此宣示已是極為不妥,身為三軍統帥的馬總統,卻聲稱符合「公平、正義」,猶在退休軍公教身上傷口灑鹽,配合政客演出還自鳴得意,或許,馬總統要以刪除退休軍公教年慰金,作為任內唯一的政績罷?其實,眾人已給了馬總統歷史定位,其中以監察院長所言,最為貼切。

三年前,社會觀察家唐湘龍先生曾於是年10月23日撰文〈救勞保太難了,那就羞辱羞辱軍公教吧〉道出內幕,原文如下:

「張哲琛是銓敘部長。談起退休軍公教人員的年終慰問金,他脫口而出:『別見不得人家好』他說他失言,他口誤,他把話吞回去。我認識張哲琛好多好多年了。他還在主計處的時候。老實人。一腦袋都是統計數字。要他掏肝掏肺講話,不太容易。結果,這麼老實的人,也失言。這年頭,要不失言,不口誤,真是不容易。

沒人敢幫張哲琛講兩句話。沒人敢替軍公教講兩句話。還是我來說好了。我說:張哲琛對。就是對。這個對,不表示軍公教的待遇福利不能檢討,但現在的檢討方式,就是利用『見不得人家好』的泛眾心態,把軍公教當成『社會病理現象』,先鬥臭,再鬥垮,把軍公教紮成芻偶,把農民悲情化、把勞工悲情化,讓〝醜化〞軍公教醜化的理直氣壯。看看:為什麼有錢人都站在馬英九身邊?為什麼軍公教都支持國民黨?是嗎?真是一群裝腔作勢的政治動物。

雖然歷史時空有了轉變,軍公教,尤其是退休軍公教人員的福利待遇可以檢討,讓它與日俱進,讓它合情合理。張哲琛哪有口誤?這叫改革?這只是買空賣空的無本生意,裡頭,是政治,不是財務。是選票,不是鈔票。什麼叫『以公平正義之名,行盡天下之大不義』,這種只做〝政治精算〞,從不敢面對〝財務精算〞的,就是。

真是在乎〝勞保〞倒不倒,費率怎麼這樣算?替代率怎麼這樣算?討好了勞工,是。更討好了企業主。現在,勞保年金化了,景氣氣氛差了,突然在乎起勞保了。怕光談〝勞保〞談不出情緒,談不出對立,談不出苦大仇深,把軍公教拉進來,當『對照組』,像照妖鏡,把軍公教都說成了貪婪的妖。

當軍人這麼爽,福利這麼多,年輕人失業率這麼高,在野黨怎麼不鼓勵青年從軍?國防部編大預算募兵為何募不到人?是怕死、怕苦、怕累,還是怕不自由?

當公務員這麼爽、福利這麼多,怎麼不去考考看?是不想考、不屑考,還是,你根本考不上?還是,根本覺得公務員言行受限,上八大行業不行,連薪水不夠想兼差都不行?

當教師這麼爽、福利這麼多,怎麼不去好好唸師範?是考不上?還是覺得當老師太累?責任太重?孩子難教、家長難搞,晚上十點前,手機還關不掉?

軍公教不是封閉系統,別的不一定公平,考試一定公平,你不考不試,或是根本考不贏人家,你的弱,是那些比你強的人的錯?你的委屈要這些比你強的人受辱才能平衡?

軍公教成了一個階級。一個既得利益階級。要救勞保。一定要。但救勞保就要開源節流,精算財務,不是情緒性引導敵視軍公教。羞辱軍公教根本救不了勞保。當年願意領月退,願意存18%的,都是支持政府,表達對國家前途有信心,而今卻成了〝竊國〞之賊。此一時,彼一時,『何昔日之芳草兮,今直為此蕭艾?』莫名其妙。

公元2000年前,經濟好極了。成長率6%,失業率2%,只聽過軍公教羨慕民間高薪,人才流失,有誰覺得不合理?任何改革如果用節流或是資源重分配方式進行,結果一定是對抗、衝突和鬥爭。

開源吧,不然,光鬥軍公教,除了政治利益,對這些社會保險沒有任何好處。怎麼開?從觀光賭場下手,可以讓四大保險成立聯合機制,特許經營,也可以比照公益彩券,委託經營,但盈餘挹注專法專戶成立的公積金。野人獻曝。重點是解決問題的誠意」。

感謝唐湘龍先生為軍公教出聲,指出事實。昨日,「退輔會」總算站出來說明真相,在〈榮光雙周刊〉刊出《年終慰問金具歷史淵源,亦有法源依據》,原文如下:

「針對外界屢屢質疑軍公教退休人員,領取年終慰問金欠缺法源依據一事。行政院隨即於日前明確表示,退休軍公教擇領月退休金人員,每年所領取的年終慰問金,皆係行政院依『行政程序法』第一五九條規定,函頒之行政規則辦理,不僅與法定程序相符,亦合於法制。

另參照司法院釋字第四四三號解釋理由書、第六一四號解釋文等意旨,此類給付行政受法律規範的密度較為寬鬆,政府如已編列預算,不一定非有法律或法律授權的法規命令作為發給依據。據此以觀,政府發給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絕非如外界所言,是沒有法源依據的。

回溯民國六十一年,當時政府為安定支領月退俸的退休公務員生活,於年終春節之際,發給春節慰問金(現稱年終慰問金),全體軍公教人員受此一德政照顧迄今。

此一年終慰問金,揆其本質,係為安定退休軍公教人員生活,並因應農曆春節之慰勉性措施,從民國六十一年起,即由行政院逐年訂頒『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發放本質屬給付行政,各單位並逐年編列預算,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執行。

近年來,由於時代環境變遷,全球經濟普遍衰退,連帶影響國內景氣,又適逢政府財政狀況窘困的情況下,政府對於現行多項社會福利措施與相關行業的退休制度,也必須審時度勢的予以檢討與調整,儘管此舉可能影響到多數人的權益,但輔導會定當維護並爭取榮民合理權益」。

亡羊補牢,為時未晚。目前年慰金議題仍持續發燒,餘波盪漾,如何平反軍公教退員尊嚴,端賴政府的誠意與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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