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養父任職的學校「永芳國校」,校址在大寮鄉境內,大寮鄉位於高雄縣南部,鄉名之由來係因位於下淡水溪之沖積平原地帶,士質肥沃,故居民紛紛圍墾,以蔗葉建寮,訂有溪埔寮、潮州寮、頂大寮、下大寮等四寮,後合而為一,故名大寮。

永芳國校對面即是鄉公所,某日養父赴鄉公所翻閱鄉誌,始知:大寮鄉約在清康熙年間才有人來此移墾,屬鳳山縣小竹裡;日據時代屬鳳山支廳、鳳山出張所、鳳山辦務署、鳳山廳等。民9年,日寇又將翁公園區、赤崁區合併為大寮莊,屬高雄鳳山郡,下轄磚仔窯、翁公園、山仔頂、拷潭、大寮、赤崁等地。光復後,於民35年改置為高雄縣大寮鄉。

再翻閱續知曉:民41年,政府為革除日寇遺毒,徹底消除奴化教育,訂頒「國民教育改革方案」,對學校行政、教育方法、訓導工作等,均有具體詳盡計劃與實施方法。而當年發生學童數較上一年減少4萬多,係民31年以後太平洋戰爭激烈,當時45歲以下壯丁多被日寇徵召到海外作戰,或調往各地擔任搶修軍事工程等勞役,因此出生率大為降低,影響當年學齡兒童就學率。

之後,是這位養父已知之事,民52年,總統蔣公巡視金門地區,指示該區研究國民教育九年制之可行性,隔年先在金門興建一所初中,試行延長國民教育為九年制,招收金門所有國校畢業生,後來又增設兩所初中,執行成效良好。

56年,總統訓示要繼「耕者有其田」政策後,加速推行國民九年義務教育,民579月正式將國民學校改稱國民小學,自此,國小畢業生免參加聯考,直接分發國民中學就讀。這位養父在改制九年國教前一年離開教了六年的國小,並非因情傷或傷情離開學校,為的是養子的前途,必須另謀生涯規劃。

這位養父何嘗不願效法〈吾愛吾師〉電影中的結局,與黑人老師一樣經過一番思量決定留下來,繼續擔負起為人師表的神聖使命。但,生活是現實的,養父考取了公務員任用資格,為了養子,必須離開他投注大量心血的學校,一如他為了實踐對養子生父的諾言,離開部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呆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