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中期,台灣社會男子髮禁隨著西潮自行瓦解,不再看見便衣警察在大街上或餐廳裡隨意抓人硬性理髮。然「髮禁規定」卻在不覺中吹進高中校園,不知何時起學生為頭髮與校方長期抗爭,聲稱〝護髮運動〞經常演變成兩敗俱傷,時有耳聞。

記得求學時期,初中生一律理光頭、高中生理平頭,行之有年,不曾差錯,當時學生爭的是頭皮下的東西,期能博學強記,頭皮上的東西弄得再好看、再時髦,對學業提升毫無助益。

然〝髮禁〞始終存在於軍中,當初主要是考量作戰行動方便,任何國家的軍隊對髮式都有所限制,頭髮越短越好,髮式越簡單越佳,作戰時,一則不使頭髮產生個人衛生問題,二則不影響觀察敵情及射擊瞄準,軍人髮式列內務規則「整肅儀容」管理。

早年國軍沿用日式教育,軍校入伍生及役男入伍訓練期間,一律理個大光頭,且每10天為一周期,理髮次數比佛門弟子還頻繁,學生與役男淪為初學理髮小姐及歐巴桑練手藝最佳實驗品,逢理髮日,她們會到連隊來服務,與其說是服務倒不如說是來磨練手藝,道具就兩樣:一把電手推、一塊布圍巾,其他器具一概省略。久而久之,熟能生巧,理個光頭不用一分鐘,練到一定水準可晉升為長官們理髮,技藝高超者,更能成為單位主官的專職理髮師。

57年進入士校,入伍受訓期間頭頂只能向兩個人看齊,一是尤伯連納、另一是泰利沙瓦拉,直到結訓後轉兵校分科教育,同學們迫不及待跟兩位光頭影帝說拜拜,分科教育期間可理平頭,但須符合國防部規定「軍人戴帽子,頭髮不可露出帽外」,國軍通用軍帽不外乎三種,大盤帽、船型帽、小便帽,頭髮要不露出帽外,髮型又要好看,那只有請一流設計師,方有可能。

兵校受教期間,曾有同學因頭髮屬自然捲,就如非洲國家諸多黑人天生捲髮一樣,但有一次朝會後班隊指揮官吳治國上校親自檢查頭髮,發現同學頭髮捲捲出手試著抹直,居然無法使其平順,大怒之下,認定同學燙髮嚴重違反校規,罰理光頭並禁足一個月,真是冤得無語問蒼天。

倒楣的是,好不容易長出頭髮又因自然捲,檢查服儀時未能過關,再度被罰理光頭,隊職官經過半年時間觀察,才確認是天生自然捲,已受罰的冤屈,不知該向誰說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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