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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哥在摺棉被日記中提到,國防部主管機關迫於預算掌控於此類人手,恐預算難以過關,影響國防事務遂行,四哥特別有感,有話要說。

四哥說:在高司單位服役時,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政府某機構召開OO審查委員會,實施會前預審「國軍價購民車預算」乙案,組長出缺副組長代理去擔任備詢長官的幕僚,那日返部時氣得吹鬍子瞪眼,如下說:

某委員因一連幾天跑了數攤選區內之選民服務,其實就是不得不去的婚喪喜慶,也可說是為了選票必定要去,再加上連夜狂歡,翌日體力不支,由助理攙扶才能落座,進行審查。

預審會進行時,此委員雖由助理協助飲用提神飲料,惟仍在半醉半醒狀態中,若非醉眼朦朧,即是睡眼惺忪,根本未看清預算書草案所列數據與用途說明,據推測應不曾過目,全由助理代勞,全權處理,事到臨頭,僅憑助理會前提示,就依慣例進行質詢。

委員很不客氣地質問:「軍人職責保國衛民,為什麼要買『名』車?貴軍總司令已有一部〝凱迪拉克〞,還要再買什麼名車?本席有責為人民看緊荷包,民脂民膏不容浪費。」義正詞嚴,頭頭是道,備詢席上的幾位將軍,面面相覷,急得想解釋解釋,「民車」與「名車」相去甚遠,但--------

有幾位委員質詢言詞咄咄逼人,甚至還有一位直接指著台下為台上準備答詢資料的幕僚,責罵道:「小小上校什麼東西,有甚麼資格進入本院!」於是被轟出去,委員不同意他遞答詢資料,想要備詢將軍出洋相。後來,陸總某署有位李○生上校亦逢同樣遭遇。

其實,那是國軍剛轉型開始全面汰換〝民用型〞車輛,充當主官座車及各單位公務用車,既適用全台公路,又可降低油耗,更重要的是不再受制於軍售,且民用型車輛維修容易,零件來源不缺,而原軍用吉普車、軍械車、載重車等野戰車輛,則限用於演訓與戰時。

氣得吹鬍子瞪眼的副組長說:當下很想罵道「委員簡直有一半是混蛋。」嚇得四哥及當時在場的幾位參謀同聲勸道:「報告副座!千萬使不得,那是跟自己過不去,簡直是以卵擊石,後果不堪設想。」未料,副組長說:「我更正,委員有一半不是混蛋。」是否混蛋,要公民說的才算。

汰換民用型車輛定案後,承辦單位總算鬆了一口氣,而最高興的應是基層單位,各部隊終於脫離二戰遺留老舊軍車長期待料的窘境與自購車材的陋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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